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大學部三年級學生申請114學年度第2學期修讀碩士學位課程先修相關事宜
申請日期:114年12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
申請對象: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學生
申請說明: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學生有意願申請修讀碩士學位課程先修者,請依本校碩士學位課程先修辦法(如附件1),於11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向各系所碩士班提出申請,各系所碩士班錄取名額、甄選標準、甄選程序詳如附件2,鼓勵有意願之學生備妥申請表(如附件3)踴躍申請。每位學生限申請一系所,如重複申請將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。
附件資料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