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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安會公路調查組徵選一位副調查官

運安會公路調查組徵選一位副調查官

職缺  公路調查組副調查官

不需要高普考資格,薪資57K~91K/月(依據工作經驗與能力核定起薪,每年依據考核等第加薪),13.5個月/年

徵才機關: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
人員區分:聘用人員
職務列等:聘用
職系:無
正取:1
備取:2
工作地點:23-新北市
有效期間:113/12/19~114/01/18
資格條件:
具以下學經歷之一:
(1) 國內外大學畢業,具公路設計、道路施工、公路養護等相關專長經歷之一,且具三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。
(2)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,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。
國內外交通運輸、土木工程、交通工程等相關系所畢業者為佳。
具英語口語溝通、電腦操作及中、英文寫作能力者為佳。可提供英文多益測驗或其他英文檢定測驗成績如托福、雅思、全民英檢者列為加分項目。
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(不含第9款)不得任用之情事。
具工作熱忱及社會使命感之特質。
如有下列證明文件者尤佳:
         (1) 經相關交通類別考試、國家考試或特種考試及格,獲有證書者。
         (2) 具與上述相關工作所具備之專業證照、專業訓練證書/證明者。

通過筆試、口試後,需經體格檢查符合標準者,始予錄用。
 
工作項目:
執行公路事故調查作業並撰寫調查報告。
蒐集國內外公路事故調查、道路、交通工程技術與程序。
擔任公路事故調查案之調查助理。
辦理其他公務文書業務。
工作地址:
       231007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1樓

聯絡E-Mail:bene5@ttsb.gov.tw
聯絡方式:
檢附履歷表(附貼最近照片)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,於114年1月18日前寄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1樓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人事室廖主任收,聯絡電話(02)8912-7388轉9,另信封請註明「應徵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公路調查組副調查官(道路專長)」字樣(以郵戳及郵件日期為憑,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)。
初審合格者,擇優通知面試及測驗。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,請勿來電詢問。檢送之應徵資料亦不退件,僅作本次使用,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。
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,候補期間為5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。
依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組織法第8條第2項規定,本會聘用人員離職後3年內,不得擔任離職前5年內曾調查或處理之交通運輸營利事業董事、監察人、經理、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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