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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學年度第1學期 碩博士班學生申請學位考試及辦理離校手續等相關事宜

107學年度第1學期 碩博士班學生申請學位考試及辦理離校手續等相關事宜

 

碩、博士生(依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及博士學位考試辦法)
1.學位考試申請期限:自註冊日起至1071130日止。

(請大家於125日前提供「學位考試申請名單彙整表」給本組的各承辦人)

工程學院及管理學院—請寄給研教組陳淑美小姐

電資學院及設計學院─請寄給研教組孫意雲小姐

機電學院及人社學院請寄給研教組吳怡貞小姐

2.各系所學位考試舉辦時間:自註冊日起至108131日截止。

3.申請撤銷學位考試時間:108131日前。
4.
畢業離校手續截止日期:108215日。

5.如有學生遇到畢業離校手續單無法登入的系統問題,如為密碼有誤或是系統其他部份。可請學生逕洽分機3237王小姐詢問。

P.s.106學年度第2學期(含)之前已有學位考試成績通過但尚未離校的學生,本(107學年度第1學期)學期欲離校者:

1.請系辦先通知研教組各承辦人幫學生作註記,學生才能進入畢業離校手續單印製系統。

2.請將這類學生附註在「學位考試申請名單彙整表」電子檔內(特別加註學生完成口試之學期!)

這樣一來,我們才能幫學生處理,讓學生如期領到畢業證書

各類申請表格請按我下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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