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學年度第1學期 碩博士班學生申請學位考試及辦理離校手續等相關事宜
107學年度第1學期 碩博士班學生申請學位考試及辦理離校手續等相關事宜
碩、博士生(依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及博士學位考試辦法)
1.學位考試申請期限:自註冊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。
(請大家於12月5日前提供「學位考試申請名單彙整表」給本組的各承辦人)
工程學院及管理學院—請寄給研教組陳淑美小姐
電資學院及設計學院─請寄給研教組孫意雲小姐
機電學院及人社學院─請寄給研教組吳怡貞小姐
2.各系所學位考試舉辦時間:自註冊日起至108年1月31日截止。
3.申請撤銷學位考試時間:108年1月31日前。
4.畢業離校手續截止日期:108年2月15日。
5.如有學生遇到畢業離校手續單無法登入的系統問題,如為密碼有誤或是系統其他部份。可請學生逕洽分機3237王小姐詢問。
P.s.如106學年度第2學期(含)之前已有學位考試成績通過但尚未離校的學生,本(107學年度第1學期)學期欲離校者:
1.請系辦先通知研教組各承辦人幫學生作註記,學生才能進入畢業離校手續單印製系統。
2.請將這類學生附註在「學位考試申請名單彙整表」電子檔內(特別加註學生完成口試之學期!)
這樣一來,我們才能幫學生處理,讓學生如期領到畢業證書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