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所
114年入學課程標準
1.最低畢業學分:32學分。
2.必修8學分:含碩士論文6學分,專題討論2學分;選修24學分。
3.跨所選修者,本所承認之畢業學分最多不得超過9學分。
4.外國學生可依據「台北科技大學車輛工程系碩士班外國學生修業辦法」之規定,跨選機電學院所開設之專題討論,及機電學院內各研究所開設
之課程6學分可被承認採計為本所課程,其他跨所選修者,本所承認之畢業學分最多不得超過18學分。
5.機電學院各碩士班9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訂有英文畢業門檻,詳細資訊如系所網頁所示。
6.本課程科目表適用於114學年度入學新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