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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學攜手專班

112年入學課程標準

一、最低畢業學分128學分。
二、共同必修22學分;專業必修67學分;專業選修39學分;跨系所選修上限9學分。
三、※: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代開為原則。
四、本課程科目表適用於112學年度入學新生。
五、車輛系產學訓專班學生應於畢業前修滿通識課程10學分。
※10學分含通識課程(2學分)*4(門)+工程倫理(2學分)*1(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