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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在職專班

113學年度入學課程標準

一、最低畢業學分:32學分。
二、必修8學分:含論文6學分,專題討論2學分,選修24學分。
三、跨所選修者,本所承認之畢業學分最多不得超過9學分。
四、科技管理、技術創新與管理、潔淨動力系統特論等3門課至少須選修其中1門始得畢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