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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部三年級學生申請114-2學期修讀碩士學位課程先修相關事宜

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大學部三年級學生申請114學年度第2學期修讀碩士學位課程先修相關事宜

申請日期:114年12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

申請對象: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學生

申請說明: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學生有意願申請修讀碩士學位課程先修者,請依本校碩士學位課程先修辦法(如附件1),於11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向各系所碩士班提出申請,各系所碩士班錄取名額、甄選標準、甄選程序詳如附件2,鼓勵有意願之學生備妥申請表(如附件3)踴躍申請。每位學生限申請一系所,如重複申請將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。

附件資料:

附件1-本校碩士學位課程先修辦法

附件2-各系所碩士班錄取名額、甄選標準、甄選程序

附件3-學生申請碩士學位課程先修審查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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